商标新闻
商标新闻

荷兰商标注册流程与资料

2024.04.16

1-22121H03K3O4.jpg

荷兰是欧盟、北约成员国,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荷兰是欧洲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 荷兰在世界贸易组织、欧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构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大批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的成员,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荷兰拥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并对商标保护非常重视。 根据《巴黎公约》和《海牙协定》,荷兰于19971218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根据该协定,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荷兰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荷兰商标。本文将为您介绍在荷兰注册商标的流程与资料。

一、 申请

荷兰知识产权局(KIPO)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一般分为商标审查、初步审定和注册三个阶段。

1)商标审查: KIPO有权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也有权对申请中的不规范文件进行更正或补正。

2)初步审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6个月内提交初步审定公告,任何人可以在3个月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KIPO,或者以直接或通过代理人提交异议通知。公告期为3个月,任何第三人可以在3个月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3)注册:根据《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规定,该商标注册应自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该商标,或自申请日起5年内不予续展。

二、 审查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马德里协定》或《海牙协定》中规定的要求,并以单一国家作为指定国家,该商标将会被接受。荷兰知识产权局将在收到该申请后的六个月内审查,并有权在三个月内对该商标进行不确定商标审查。如果发现该商标缺乏显著性,申请人将会收到一份通知,要求在三个月内对该商标进行修正或重新申请。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商标进行修正或重新申请,则荷兰知识产权局有权将该商标注册为无效,并将该申请从官方名单中删除。

如果申请人希望在荷兰注册商标,则需要提供一个中英文名称、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人的详细信息、申请人的地址、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申请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如果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被规定,则荷兰知识产权局将不会进行审查。

三、 公告

1.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内使用该商标,否则该商标将不被视为注册商标。申请人不能以指定商品和服务的实际使用为基础申请注册商标,而是必须在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实际使用。

2.申请人可以委托在荷兰具有相关业务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注册商标,但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向荷兰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材料。

3.如该申请被驳回,则该申请将视为撤回。但是,在任何情况下,荷兰知识产权局都不会放弃该申请。如果申请人想要恢复该申请,则应向荷兰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并提供证据。如果该申请被驳回或被视为撤回,则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 异议

对于注册商标,异议是一项程序。申请人可以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请求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异议的提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书面申请,另一种是口头申请。书面申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知识产权局递交,口头申请则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向知识产权局提出。

如果异议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要求复审,并可以要求对该商标进行重新审查。如果申请人对复审结果仍然不满意,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诉讼。

五、 复审

当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向荷兰知识产权局提交复审。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手册》(简称《手册》)的规定,复审是指在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请求知识产权局驳回该商标申请,并指定《手册》中规定的国家进行驳回复审。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知识产权局提交复审,则该商标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审,知识产权局将会在三个月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话,申请人将被告知该商标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可以使用则该商标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不能使用则该商标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 核准注册

该申请应说明商标的类别、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应的具体描述,并须经荷兰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核准注册。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获得核准注册,申请人可以向荷兰知识产权局申请撤回该商标注册申请。

在荷兰,商标注册申请须在提交之日起四个月内提交至荷兰知识产权局。如商标申请被驳回或驳回复审中有一项被驳回,申请人需在六个月内将该驳回通知递交至荷兰知识产权局。

此外,商标的使用情况应作为商标使用声明的一部分提交至荷兰知识产权局。如果申请人提供了在其使用中有文字、图形或立体形状的证据,该商标将被视为已在使用中。此外,如果该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是与某一特定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商品或服务,该商标将被视为已在使用中。申请人还必须提供关于其商标是如何使用的证据。

七、 使用声明

申请人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声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声明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类别的使用。在提交声明时,申请人应当说明该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方式是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中的一项还是全部。如果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中有多项,则应分别进行声明。如果使用方式是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中的一项,则应选择一个使用方式。

申请人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使用声明部分,在商标说明部分详细说明该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如果申请人是以产品或服务名称注册的,还应当说明该产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商标在公告后6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该商标将被撤销;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该商标将被保留。异议程序可通过答辩方式进行,也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

以上内容就是对荷兰商标注册流程与资料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作出详细专业的解答。

名片.png


咨询
*
*
*
国际商标注册服务咨询
15517851322
info@pinkeman.com
在线客服
电话
15517851322
添加微信
QQ咨询

7*24小时服务热线

15517851322

扫一扫添加顾问

知产顾问一
平克曼知产顾问
知产顾问二
平克曼知产顾问
知产顾问三
知产顾问三
知产顾问四
知产顾问四
在线客服系统